航空货物包装的一般规定和特殊包装要求
时间:2019-06-01 16: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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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定:
货物的包装必须坚固、完整。防止运输过程中因包装破裂、内容物泄漏、散失的场地、摩擦、振动、气压、气温变化而造成货物破损或变质的作业人员受伤,或污染飞机、地面设备或其他物品。
包装应适合货物的性质、状况和重量,同时便于搬运、装卸和堆放。不得有突出的钉子、钩子、荆棘等。在包装的外表面上。包装应干净、干燥,无异味和油渍。
包装中的高级材料(如锯屑和纸屑)不会泄漏。除纸袋包装的货品(如文档、材料等),拖运货品都应应用包装带捆。严禁用稻草袋包装和稻草绳捆绑货物。
用于捆绑货物的包装带应该能够承受货物的全部重量,并确保货物在提起时不会断裂。
货物包装不符合本手册相关规定的,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发货。
空运货物包装
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:
(1)、液体货物。容器内部需要5~10%的间隙,盖子必须是平的,不能泄漏。用玻璃器皿盛放的液體,每个器皿的容积不得超过600ml。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。箱内用垫片和吸附材料填埋,防止摇晃和液体渗出。
(2)、粉状货物。用袋盛放的,最表层应应用塑胶聚氨酯涂料纺织袋作外包装盒,确保粉末状不因露出,散件货品毛重不得超过60公斤;用硬纸桶、木桶、人造板桶盛放的,规定桶身不破、接缝处严实、桶盖密封性、桶箍牢固牢固;用夹层玻璃装的,一瓶内装物的净重不得超过1公斤。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,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。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。
(3)、精密易损,质脆易碎货物。单件货物的总重量不应超过25公斤,可采用以下方法包装:
多层包装:即货物-衬垫材料-内包装-衬垫材料-运输包装(外包装)。
悬吊训练式包裝:即用几根弹黄或绳子,从箱里每个方位把货品悬置在小箱子正中间。
防翻倒包装:机箱大,有把手和屋顶式箱盖的包装不平整的玻璃板、段风玻璃等必须使用这种包装。
玻璃器皿的包装: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,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,箱内物品不得晃动。
(4)、裸装货物、不怕碰压的货物。不需要包装,如轮胎等。;不易计数、形状不规则、与运输设备形状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用绳索、亚麻布或外包装包裹。
(5)、大型货物。体积或重量大的货物底部应配备便于叉车操作的枕木或底部支架。
部分包装类型的要求:
1、纸箱。相同种类的包装货物号码应能承受3米或4层的总重量。
2、木箱。厚度和结构应适合货物的安全运输;装有贵重物品、精密仪器和易碎物品的木箱应无腐蚀、虫蛀和裂纹等缺陷。
3、条筐、竹篓。制备应紧密、整洁、牢固、连续且无条带。外部尺寸不得超过50×50×60厘米。单件总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。内容物和衬里材料不得泄漏。应能承受同类货物码放3层高的总重量。
4、铁桶。铁皮的厚度应与内装货物重量相对应。单体的毛重25~100公斤的中小型铁桶是用0.6~1.0毫米的铁皮制作的,单体的毛重101~180公斤的大型铁桶是用1.25~1.5毫米的铁皮制作的。